关于组织申报 2025 年度校级、省级、国家 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

时间:2025-07-01作者:文章来源: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浏览:10

各位同学:

按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工作安排,现将2025年度校级、省级、国家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是培养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的重要举措,坚持以学生发展为中心的理念,遵循兴趣驱动、自主实践、重在过程原则,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战略需求,重点支持直接面向大学生的内容新颖、目标明确、具有一定创造性和探索性、技术或商业模式有所创新的训练和实践项目。

二、项目类型

校级、省级、国家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校创项目”“省创项目”“国创项目)分为创新训练项目(A类)、创业训练项目(B类)和创业实践项目(C类)。

(一)创新训练项目(A类)。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指导教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二)创业训练项目(B类)。是本科生团队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角色,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创业报告撰写等工作。

(三)创业实践项目(C类)。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等成果,提出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三、立项选题

(一)国创项目。含国家级一般项目、国家级重点支持项目。国创项目选题应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理论或现实意义,鼓励面向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具有一定理论和现实意义的选题,鼓励直接来源于产业一线、科技前沿的选题(参考附件1)。选题应具有创新性或明显创业教育效果,鼓励开展具有一定创新性的基础理论研究和有针对性的应用研究课题,鼓励新兴边缘学科研究和跨学科的交叉综合研究选题。

其中国家级重点支持项目,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鼓励引导大学生围绕基础学科以及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等关键领域开展创新实践。

(二)省创项目。含省级一般项目和省级指导项目。省创选题应结合创新教育发展趋势,重点支持围绕我省“4567”现代产业体系发展领域、互联网+”行业领域、乡村振兴相关领域及具有技术化、商业化和产业化前景的大创项目。

(三)校创项目。含校级普通项目和校级重大项目。选题参照上述要求,自行立项建设。

四、申报要求

(一)校创、省创、国创面向大二以上在读本科生,以往参与校创、省创、国创项目未能按期结题的学生不能参加本次申报。

(二)项目申报应依托教师团队、实验室进行,创新训练项目人数原则上不超过3人,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人数原则上不超过6人。项目组成员必须有明确分工,鼓励跨学院、跨学科、跨专业、跨年级的学生组成团队联合申报。

(三)创新训练项目与创业训练项目的完成时间为1年,创业实践项目的完成时间为1-2年,项目应在项目负责人毕业前完成。

(四)鼓励企业人员参与指导或共同担任导师,企业导师要求其工作单位的业务范围与项目研究领域一致,并具备熟练地沟通和指导技巧。

(五)鼓励学生依托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各类学科竞赛等申报国创项目。

(六)申报创业实践项目的团队,要提供支持企业的营业执照等相关法律文件(复印件)。

六、结题要求

(一)校创项目。结题需提交结题报告,在此基础上,同时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需满足参加校级及以上竞赛并获奖;2.发表专利(受理);3.实物展示及项目说明书。

(二)省创项目。结题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学生第一作者或共同第一作者(共同第一作者可以是指导教师、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但数量不能超过三个)发表论文,并在文中标明省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资助;2.获得发明专利1项及以上;3.依托项目在校“五四杯”获奖或在其他竞赛获省级奖励。

(三)国创项目。结题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学生第一作者或共同第一作者(共同第一作者可以是指导教师、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但数量不能超过三个)发表论文,并在文中标明国家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资助;2.获得发明专利1项及以上;3.依托项目在校“五四杯”获二等奖及以上,或在I级、II级竞赛获省级奖励。

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创业实践项目结题时须提交立项年度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参赛佐证材料(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参赛申报界面截图或省赛获奖证书)。

七、申报程序

(一)每位学生只能申报一项校创、省创、国创项目(项目负责人或参加成员,只能取其一)。

(二)学院组织初评,按照国创、省创、校创顺序组织相关专家成立评审组,以PPT答辩形式确定项目级别。

八、时间安排和提交材料

申报负责人进入QQ群:6971229522025710日前,将附件中的申请书、汇总表、PPT电子版发至邮箱:3092611713@qq.com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张宇彤18846933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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