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学生学籍预警办法(试行)

时间:2009-07-03作者:文章来源: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浏览:2313

为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完善我院学生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学生、家庭、学校三结合教育的效能,在我院形成三者之间互动、互补的良好局面,根据《哈尔滨工程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此办法。

    一、学习预警的含义

“学籍预警”是指学生工作干部在学生管理工作中,针对学生在学习或生活中出现的不良情况,及时提示、告知学生本人及其家长可能产生的不良后果,并有针对性地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通过学校、学生和家长之间的沟通与协作,保证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的一种信息沟通和危机预警制度。

二、学籍预警的范围

第一条 正常考试结束后,一学期有两科以上(包括两科)或连同以前各学期累计有三科以上(包括三科)不及格的学生,或者连续两学期学习成绩年级排名下滑超过100名的学生;

第二条 累计旷课时数达到30学时以上、受到记过以上处分或累计受到两次以上纪律处分的学生;

第三条 突发性情绪波动显著、沉溺于网络或其它严重影响正常学习、生活进行的学生;

三、学籍预警的形式

第四条 对每学期进入学籍预警范围的学生,学院下达需有学生本人签字的《学籍预警通知书》,一式三份:一份以挂号信形式寄给学生家长,一份交学生本人,一份作为个人档案由学院负责保存;

第五条 下达《学籍预警通知书》后,辅导员通过下达《与学生谈话联系卡》与学生取得联系,进行预警谈话,了解成绩落后的原因,并认真填写好《辅导员预警谈话记录表》,学生本人要根据谈话情况写《学习承诺书》;

第六条 辅导员与学生本人预警谈话后,班主任通过下达《与学生谈话联系卡》与学生取得联系,根据学生状况进行学习指导,帮助其制定选课和重修计划,并认真填写好《班主任预警谈话记录表》,学生本人要根据谈话情况写《学习计划书》;

第七条 要求学生家长收到《学籍预警通知书》后进行亲笔书信确认,辅导员整理好《学籍预警学生家长通知确认单家长回执》并存档,保存所有与家长的通话记录,认真填写《辅导员(班主任)与学生家长联系记录单》;

第八条 从下达《学籍预警通知书》起,学院安排专人对预警学生进行针对性考勤,并填写《学籍预警学生专用考勤册》;

第九条 留(降)级、休学学生的学籍预警工作:

1、原年级辅导员须向现在的年级辅导员做好该生的情况介绍,在没有正式交接完毕前,由原年级辅导员负责管理和联系;

2、交接时,原年级辅导员、现在的班主任、现在的年级辅导员以及学生本人都应在场,填写学生学籍变动登记表,按照“谁管档案,谁负责”的规定(学生档案在哪个年级辅导员手中,学生就应由哪个年级辅导员负责),原年级辅导员把学生档案交至现在的年级辅导员处时,代表交接工作结束;

3、交接完毕后,新年级辅导员应立即与学生讲清楚本年级管理规定和学校对留降级学生的管理规定,并填写《辅导员预警谈话记录表》;

4、现在的班主任帮助学生确定本学期应补考或重修课程,并制定出学习计划,指定专人记录好学生的考勤情况,留降级学生必须参加所在班级组织的集体活动;

5、对于旷课较多的学生应按照《哈尔滨工程大学学生纪律处分条例》中的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直至开除学籍或退学;

6、尽量协调安排留降级、休学学生到现在的班级所在公寓住宿;

第十条 辅导员及时整理好每个预警学生的《学籍预警通知书》、《预警学生谈话联系卡》、《辅导员预警谈话记录表》、《预警学生学习承诺书》、《班主任预警谈话记录表》、《预警学生学习计划书》、《学籍预警学生专用考勤册》、《辅导员(班主任)与学生家长联系记录单》、《预警学生家长回执》、教务部门下发的学生成绩单等材料,存放到学生学籍预警档案;

四、附则

第十一条 学院学籍预警管理部门为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第十二条 本规定从200551日起执行。

 

 

                            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五年四月十三日